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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,现在那道疤还在手腕上。

当时他很有弹钢琴的天分,有钱人打算收养他。

因为这件事,他被迫留在了孤儿院,一直长到十五岁我们离开那里。

我一步步地跟在他身后,我想永远做他的小妹妹。

当时傅川说:“霁月,妹妹是不可以一辈子在一起的,但是夫妻可以。

长大以后嫁给我,我会对你好,给你一个家。”

所以我就这么盼望着。

大学的时候,我和他一起兼职,一起幸福地享受校园生活。

毕业了,他开始创业,欠债的时候,我不忍心看他受苦,也不想他一蹶不振。

所以,为了还债,我辞掉当时还算不错的工作,去卖酒。

当时他知道以后,苦着一张脸,信誓旦旦地说绝对不会辜负我。

事业起步的时候,他带我到这条路上,指着小区的房子说。

“我迟早会让你搬进来,霁月,到那时候我们就结婚。”

这十年里,我对当他是我唯一的亲人,将我所有的一切都掏给他。

昨夜里,他向我求婚,我已经做好了交付第一次的准备。

他却说公司临时有事不得不去。

原来不是有事,而是和他的秘书白晚晚上床。

这么多年他不碰我,都是说为了我好,是为了保护我,更加尊重我。

我信以为真。

他不过是介意我曾经在酒吧当卖酒女。

早上傅川起来,他以为会像之前一样有醒酒汤,没见到的时候有些气愤。

“你这么早起来也不说给我准备点早饭。”

YΖ 俨然拿我当保姆一样,可是保姆每个月也有五千多的工资。

而我任劳任怨地伺候他十年,什么也没得到。

到衣帽间的时候,又喊我过去给他穿衣服。

离开我,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哪件衣服穿过,哪条领带更好搭配。

像个巨婴一样,衣来伸手饭来张口。

等傅川上班离开,婚礼策划师发了一个ppt给我,这就是我理想里的婚礼。

在铺满玫瑰花的大厅里,我从二楼旋转楼梯穿着洁白的婚纱缓缓下来。

他牵着我的手在所有人的祝福声里,共度余生。

有人说玫瑰现在很土。

可是在我狭小单一的世界里,玫瑰代表了爱情。

也是代表第一次他向我正式表达时,手捧的那朵玫瑰花。

我回了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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