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人公是陆朝宁顾奕初,书名叫《病秧子先别死,神医娘子来冲喜了!》,是质量非常高的一部文章,超爽情节主要讲述的是:陆家今日大喜。同日嫁两女。一女嫁穷书生,一女进富家做姨太太。怎么看都是好婚事。但出门前,屋里忽然争吵了起来。“娘!我不要嫁顾家,我要嫁进贾府!”陆青青忽然拉着刘氏的手道,“让傻妮嫁顾家!”刘氏顿时蒙圈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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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家今日大喜。
同日嫁两女。
一女嫁穷书生,一女进富家做姨太太。
怎么看都是好婚事。
但出门前,屋里忽然争吵了起来。
“娘!我不要嫁顾家,我要嫁进贾府!”
陆青青忽然拉着刘氏的手道,“让傻妮嫁顾家!”
刘氏顿时蒙圈了,不明白女儿为何临出门,忽然反悔改口。
顾家是她谋算许久才谋来的婚事,虽然穷了些,但对方是读书人,聪慧刻苦,假以时日,考取了功名做了官,女儿就是个官太太!
别提多荣耀了!
进贾府做姨太太,说着好听,确实也能衣食无忧,比起村里的日子不知好过多少,但终究是个妾!
哪里能和官太太相比!
陆青青却不愿意听这些,她执意要换了亲事。
“顾家一家子穷鬼,没个能耐的,屁事还特别多!顾奕初之前是读书,可没读多久便不读了,现在更是病得起不来,能活多久谁知道啊!顾家是故意瞒着不让我们知道,我要是跟了他,我这辈子就完了!”
“贾府大老爷是个出了名的会疼人的,我虽是姨太太,但除了没有正妻名头,什么恩宠没有?奴仆成群伺候着,日子不知多好过!娘,你难道不希望我过得幸福吗?”
她前世便是选错了,以为顾奕初是读书人,以后能给她挣个诰命,她当官夫人很威风,结果,嫁过去才知道,顾奕初病得快不行了,她嫁过去除了冲喜就是当奴仆用!半年不到,她就守了寡!
最要紧的是她有了身孕,可孩子并不是顾奕初的!
她***留在顾家,生了孩子之后,才被娘家接走再嫁。
可是再嫁被人嫌弃,被人瞧不起,受尽了白眼和欺辱,后半生孤独凄苦!
而陆傻妮进了贾府,非但没有受到欺压,还被大老爷专宠,所生儿子记在嫡母名下,后考取了功名做了官,陆傻妮母凭子贵被抬为平妻,风光无限!
这次说什么她都不能再选错!
陆傻妮也配和她抢?
推一下她怎么了,就撞了一下,就躺地上装死了!
装也改变不了结果,她进贾府进定了!
这次轮到她享福了!
刘氏气得半死,好说歹说,魔怔女儿就是听不进去,非要换亲事!
平时挺乖巧懂事的女儿,像被灌了***汤般,抢着要给人做妾,说出去脸往哪搁!
她本意就是不想让陆傻妮好过,才费尽心思找了这么个婚事,为人妾,一辈子都抬不起头,以后儿孙也低人一等!
还有一个就是,能换不少银子!
偏生她这个女儿就想不开,要抢这破事?
气死她了!
吉时快到。
外边催促声响起,刘氏急得团团转,恨不得直接敲晕了陆青青,直接送去顾家!
陆青青看出了刘氏的想法,后退了几步,“娘!你要是敢送我去顾家,我就闹个天翻地覆!算命的说我有富贵命,你怎么忍心断了我的富贵?”
“娘,吉时快到了,误了时辰可不好!贾府会怪罪的!”
陆青青提醒道。
她知道,虽然是纳妾,但贾府很讲究,选了吉时,寄希望能旺势。
“娘!你信我这一次!你不是想送天成去镇上书院读书吗?我在贾府站稳了脚跟,就把天成安排进最好的书院!还给你和爹买好看的衣服鞋子!给你们每个月十两银子,想吃肉就割肉回来煮!但我要是嫁进顾家,可能还要问你要钱过日子,你确定要我嫁吗?”
刘氏听得很心动,犹豫了一下,“你真要换?一旦换了就没有回头路了!”
亲生女儿过得好,肯定向着自己,但有些人就很难说了!
陆青青开心笑了,“我一定不后悔!”
“把衣服换过来!”
刘氏叹气,最终无奈妥协。
两女就这么在热闹喜庆的氛围中出嫁了。
陆青青满心欢喜坐上了小轿,激动憧憬着未来。
顾家借了辆牛车,把激动得晕倒了的陆傻妮,就这么接了回去。
陆朝宁感觉恍恍惚惚,自己忽然被人拖拽着,耳边嗡嗡的吵闹声中,她被人用力摁了几下脑袋,而后被人架着拖走,最后一扔,世界回归平静。
正要睁眼,忽然,脑壳一阵刺痛,一段陌生记忆,走马灯般快速闪过。
待她意识渐渐回笼,醒过神来,掀了盖头,睁眼看清了四周,终于确定自己穿越了。
她本是神秘组织的精锐人员,为国为民,却不能以自己的真实身份生活,每天刀尖上舔血,出生入死,随时都会送命。
不过,组织体恤,承诺送成员一份豪礼,只要不背叛,牺牲时便自动激活,送大家一场造化。
看到手腕上熟悉的标识,她明白过来,自己回不去了。
用手轻轻附上,闭上眼用意识感知了一下。
果真是空间!
是她向往的田园一角!
都跟着她来了!
她可以换个生活方式了!
思绪回到当下,她穿成了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小农女,在家受尽欺负挤兑,最后还被送进大户人家做妾,只为了能多要点钱,给大姐添妆。
临近出嫁,还被大姐狠狠推了一把,骂她不配!
真是小憋屈!
等等!
不是说进贾府吗?
谁来告诉她,贾府怎么家徒四壁,满屋子破旧衰败之气?
不该是连空气都透着奢靡的吗?
这比一般农家还要差劲啊!
她也不傻,稍稍动了一下脑子,前后联系了一下,瞬间就明白了。
原主和陆青青的婚事被临时换了,应该是陆青青要求换的。
说原主不配,估计是嫉妒原主进大户人家吃香喝辣,她却要过苦日子,所以不甘心,直接抢!
这很陆青青,确实是陆青青能干得出来的事。
要不是陆青青那一猛推,原主也不会撞到头没了。
陆朝宁没多大心绪起伏,这样的困境,对她来说,不是多大的事。
既然能重活一世,不管在哪,凭着她自己的本事,也不会过得很差。
忽然,身后传来稀碎的声响,紧接着一阵急促的咳嗽声。
陆朝宁本能警觉地,一个弹跳闪躲,离床一丈。
屋子小,已经到了墙边。
回头望去,只见床上躺着一男子,一袭红衣,此时在掩着口鼻,咳得苍白的脸都染了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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