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《五次誓约》是作者瑞之所做的一本爱情小说,小说中的男女主角是树后,都会,那副,讲述了...第一章第一誓约:欺骗我将捡来的弟弟养大。他说爱我,我当做玩笑,与他立下五次誓约。如果一年内,他能遵守五次誓约。我就和他交往。这是第一次,在立下誓约第三个月,我看到他衣领上的口红印。我从不化妆。1我有个很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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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第一誓约:欺骗
我将捡来的弟弟养大。
他说爱我,我当做玩笑,与他立下五次誓约。
如果一年内,他能遵守五次誓约。
我就和他交往。
这是第一次,在立下誓约第三个月,我看到他衣领上的口红印。
我从不化妆。
1
我有个很爱的人。
曾经。
「言言,我爱你......」
刚打开门,就见他身体一晃,试图扑进我怀里,我深知自己身体病了多年,承受不住一个成年男性的重量,迅速向后退了一步。
下一刻,他顺势趴在地上,抬头看向我满脸委屈。
他已有女友了,但还是会在我面前撒娇耍赖,只有醉后这样。
我只是冲他无奈一笑,转身去烧水,他自己慢慢爬起来。
「言言姐,我失恋了,我好伤心......」
在他走到我身后,热气喷在我耳廓,我身体一僵,热水沸腾,险些洒到我手上。
回头,瞧见他那张帅气带点儿痞气的脸,又是那种满眼都是我的笑。
视线偏移,落在他白衣领上,一个赤红的口红直咧咧刺入我眼中。
我从不化妆,家里没任何化妆品。
「言言姐,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?」
我盯着他的眼睛,这是一双我看了十年的眼睛,曾经,里面所有情绪我都能理解。
他见我不说话,低头缓缓凑近我的唇,我轻轻推开他,给他理了理衣领。
「小和,今天是遇见什么人了吗?」
他神情有些不耐烦,松开环住我的手,下意识捂住沾了口红印子的地方,支支吾吾说没有。
我伸手用拇指擦去他衣领上还新鲜的口红印,默默想着刚才从他身上察觉到的,那不属于他的脂粉味。
誓约一:不欺骗。
「我再想想。」
得到关于刚才问题的答案,他有些烦躁的啧一声,从我身边快速走过,衣摆扫落桌上的瓷碗。
「孩子一样......」
我无奈俯身捡着白瓷碗碎片,心里叹息一声。
十年了,我成了用命赌等死和爱谁先到的人。
他一点没变,还和从前一样。
2
他是我捡来的孩子,从邻居门口。
父母因意外双亡,他只好靠辗转于各个亲戚家存活,那一天,我提着画具上楼,碰巧与被赶出家门的他对视。
在彼此相同的狼狈中,我从他身上看到当年的自己。
「你要来我家吗?我当你姐姐。」
我莫名其妙地说。
「好。」
那时,并无选择的他声音颤巍巍答。
对了,他那时不叫谢柏,名字中间带个和字。
就因为这句话,他来到我家,距今已十年。
而距那个终于得到机会,刚成年就狼狈逃出家门的我,也已过去了十年。
灯色昏暗,因我怕黑,这屋子总会留一盏小夜灯,以方便我晚上失眠醒来后,在屋里行动。
拿起他放在桌上的衣服扔进洗衣机,看着拇指处反复洗了多次,仍在指纹残留的口红,我有些出神。
两年前,他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,借着酒劲对我表白,却遭到我无情拒绝。
因为我知道,他已有女友,虽然我从没见过,从他高中到大学,纵然两人一直分分合合,但总会再次和好。
那次他喝得那么醉,应该是又和他女朋友闹分手了。
他醉了,嘴里一边说着分手的气话,一边说着爱我。
我只当他是犯晕。
但那天后,他一刻不停,每天都对我表白,总是变着花样从兜里掏出朵花儿。
直到去年他从兜里掏出朵蔫儿的茉莉花,戴在我鬓边,见我不说话,他习惯性当我拒绝。
在他失魂落魄转身那刻,我开口说。
「好啊,试试吧。」
他猛的回头,眼睛亮晶晶,虎牙尖尖,那副欣喜若狂的模样,我怕是一辈子都不会忘。
我与他立下五次誓约,一年里彼此都遵守这五个誓约,那就真心交往。
如果一年中誓约彼此全未遵守,那么誓约作废,从此交往这事儿再不提。
他答应了。
第二天,他用奖学金买了两块情侣表,亲眼见我戴上。
虽是个小有名气的画家,但我身体病弱,已许久没提起画笔。
那一天,我寻出家中最后一张画纸,重新提笔。
「言言,言言......」
他的呓语声打碎我的沉默,我从往事中惊醒,走到他身边轻轻拍打他的脊背。
「谢柏,小和?」
我轻声唤他的名字,见他已熟睡,我缓缓俯身,闭眼,落在他额头一吻。
我只敢在他梦中这样做。
「这是第一次,小和。」
爱与死亡谁来到来的问题,现在我已有答案,但仍想再挣扎一番。
如今,我等待着自己死期。
也等待他第二次违背誓约。
2
「言言姐,今早看你画室点着灯,是在画画?」
「嗯,我得画完这幅画。」
他有些恹恹的,张了张口,却又没问出话,只是用那双管会卖乖卖惨的眼睛盯着我看,逼我开口解释。
这是他管会用的伎俩,十年来,我已经深知他的一切。
「是送给你的。」
听到我的解释,他才乐颠颠凑到我跟前儿来。
「言言姐,今天我们学校社团举办的迎新会,晚上我可能来不早,你别等我了。」
他用胳膊试探着搂住我的腰,又在即将触碰时被我推开,背对着他,我轻轻点头,声音一如从前,听不出什么情绪。
「去吧,记得少喝酒,早点回来。」
他笑着应一声,几秒后,没等他喊我,我已回头先一步开口。
「小和,你的白卫衣我洗了,今天穿那件黑的去吧。」
见我直直盯着他的脸,他神色有些慌乱,迅速低头干巴巴笑几声。
我画了一宿的画,此刻体力已全然耗尽,闭眼坐在沙发上后仰,手颤巍巍掏出兜里十几年不换的药。
昨日在他身上闻到的脂粉香气似乎化成锁链,紧紧捆住我的脖颈,我眼前渐渐模糊,已分不清往手中倒了几粒药。
心跳失频的跳动让我有些窒息,仰头,我狠狠嚼碎口中苦涩极致的药丸,当丝丝缕缕的苦涩蔓延至口腔每个角落后,我才觉得安心。
「言言姐,我好看吗?」
缓缓睁眼,看站在我眼前的他,鲜活俊朗,与十年前那个枯瘦干柴的孩子已判若两人。
「好看。」
他和孩子似的,只要听一两句肯定夸赞,都会把笑摆在脸上,和我家中父母不同。
他是小太阳,驱散我许多往日阴霾。
十年前他来我家时,就穿一身黑,所以他不怎么喜欢黑色,毕竟脱离黑暗的人,不会再想和黑打交道。
他走了,推开门回头对我一笑,我用尽最后力气对他轻轻摆手,见门关后,我无力趴在沙发上,深深叹出一口气。
今天我让他穿黑衣服,是为了不再看到吻痕。
看不到,就赦免他一次。
直到我死那天,我可以赦免他万万次。
人生太苦,我别无所求,只要最后陪在我身边,送我走的人是他就好。
我什么都不想要,我只要在生前,看到的都是他的笑。
可我还是疏忽了,我这种人向来求不得什么。
我还是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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